www.paly.gov.cn 发布时间:2019/10/21 15:44:37 大 中 小 论坛
为切实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,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执法水平,促进警风行风建设,郯城交警大队认真按照支队转发省总队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》要求,采取加强队伍教育整顿、完善制度建设、规范民警言谈举止行为,强化警风警纪监督管理等措施,全面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工作,认真打造交警良好形象。
一、强化内务管理,树立良好形象。大队要求各单位树立“人人是窗口,个个是形象”的理念,把内务管理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,作为形象工程和亮点来抓工程,教育全体民警以周永康部长的讲话“人要精神,物要整洁,说话和气,办事公道”精神为基准,坚持内务管理军事化,要求做到环境卫生整洁,物品摆放简洁、有序。从文明礼仪入手,对民警的警容仪表、言谈举止、待人接物、执勤工作等方面行为礼仪进行规范,促进养成良好的习惯;从警容风纪入手,强化对民警警容风纪的督察,确保民警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工作岗位上;规范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言谈举止,督促民警从自身做起,树立良好形象,杜绝“冷、硬、横、推”不负责任的现象。
二、重点解决民警在警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。坚持从严治警,严格落实队伍各项管理措施,在内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,查廉洁自律,看办事是否公道,执法是否公正,有无滥用职权问题,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和“四难现象”等突出问题,进行重点剖析,认真整改,确保取得实效,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纪律严明、执法公正、廉洁自律、业务过硬的公安交警队伍。
三、全面摆查,积极整改。大队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摆查整改活动,着力解决个别民警执法形象不佳,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。并严格要求全体民警对照“七严禁”、“七规范”等执勤执法的有关规定,逐条逐项进行摆查。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,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顿,限期改正;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,认真进行严肃查处。
四、严格规范警车的使用与管理,做文明行车模范。大队规定严禁使用警车参入与警务、公务等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使用警车接送亲属子女上学入托以及本人上下班;严禁将警车交与非本队人员驾驶或外借其他单位、人员使用;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酒店、宾馆、公园、商场等游玩娱乐场所;严禁驾乘警车超速、超员、逆行、不遵守交通信号、乱停乱放、乱鸣警笛等交通违法行为。严格要求民警按照“四不四让”的规定,自觉规范交通行为,要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激励,时时处处发挥交通行为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五、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工作行为。大队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,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建设,注重源头治理,从根本上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。要求执勤执法民警必须警容严整,行为规范,语言文明,严格执法,严禁出现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言行。对外地车辆和驾驶人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,以批评教育为主,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,一般不进行处罚。并进一步完善以责任路段交通事故、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考核为主的等级化管理勤务工作考核机制。同时,还建立了蔬菜、瓜果等鲜活食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,规定任何民警不得随意处罚和扣留运送瓜果、蔬菜的车辆。
作者:曹光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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